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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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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2018〕19号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各单位:《江门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委农办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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