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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张萍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党组任〔202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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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社管局,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张萍同志为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和审核部会计师(专业技术岗十级),解聘其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和审核部会计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务; 聘任熊海云同志为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和审核部会计师(专业技术岗十级),解聘其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和审核部会计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务; 聘任张恒同志为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和信息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技术岗十级),解聘其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和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专业技术岗十一级)职务; 聘任徐利华同志为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会计部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岗十一级),解聘其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会计部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务。 以上任职,聘期均为三年。 中共深圳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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