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出台《服务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31日
信息来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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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高效指导、化解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全周期技术问题与合规隐患,促进我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近日,省药监局发布《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举措》包括三部分共12项举措。一是统筹省市监管力量,线上线下全面收集省内化妆品新原料研发信息,将立足本土特色资源,采用前沿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帮扶清单,有的放矢开展指导服务。二是充分发挥监管、审评、检验检测及监测机构合力作用,组建服务专班,提供研发、预审、合规、监测全周期指导服务,推动新原料纳入国家已使用原料目录Ⅱ。三是多措并举提升企业、监管双方能力。注重科研成果转化,搭建政产学研对接平台,推动新原料科研成果落地转化。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全面开展《举措》宣贯解读,建立健全帮扶清单,常态化跟踪重点创新项目,精准对接企业研发创新需求,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打通企业新原料创新发展堵点,赋能我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

编辑时间:2026-07-31   责任编辑:张艳君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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