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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32/2016-0007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01-04
名称: 关于开展2016年家庭医生式服务精准结对培训交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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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家庭医生式服务精准结对培训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4  浏览次数:-

粤卫办函〔2015〕6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进一步推动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开展,促进各地之间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团队交流与指导,提高服务能力,我委决定加大力度,实行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在既定的“滚雪球”式基地师资骨干培训外,根据各地市上报的精准帮扶意愿及需求,进行“一对多”的定向结对,实行“手拉手”的团队式精准结对培训交流,实行传帮带,达到提高家庭医生式服务整体水平和建立正确服务理念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名单
根据各市意愿及需求,我委组织了配对,结对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结对机构根据结对市报送的培训需求,设置培训课程,组建培训交流团队。根据被帮扶地区提出的需求及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情况,结合自身团队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地协助被帮扶地区的师资骨干培训基地完善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业务培训,一年至少2次。
    (二)请结对市做好组织工作,以确定的市级培训基地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师资团队为重点。同时,在授课式培训时,兼顾全市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力争达到结对培训交流的广覆盖效果。
    (三)请结对市主动与结对机构沟通联络,双方商定培训交流计划。中山、东莞、佛山自行与省级培训基地自由结对和学习交流。
    三、其他事项
    (一)结对机构赴结对市帮扶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各结对机构支出,团队授课费由结对市按财务规定列支。
    (二)请5间结对机构于2016年2月5日前,将培训交流计划(包含培训课程设置、交流形式、交流频次计划、培训交流团队名单等)报送我委基层指导处备案。
    联系人:欧美欣,电话:020-83134335、18826405431,邮箱:447962992@qq.com,传真:020-83134347。

    附件: 结对名单(2016年)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