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5〕5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提高监督稽查水平,我委定于2015年11月在广州举办我省地市级首席卫生监督稽查员候选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行政诉讼法专题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卫生监督稽查专业知识;
(三)行政处罚证据采集;
(四)典型案例评析与实地教学。
二、时间地点
时间:11月16-20日,16日下午2:00前报到,下午3:00正式上课。
地点:广州珠江宾馆(地址:广州市寺右一马路2号;宾馆总机:020-83480900;交通图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各地市已推荐的地市级首席卫生监督稽查员候选人(各地可根据工作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候选人自行前往。
(二)参训人员培训及食宿费由我委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司机食宿自理。
(三)请各市于11月5日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省卫生监督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杰雄、林强,联系电话:020-34063177,传真:020-84461299,邮箱:1290591245@qq.com。
附件:1.培训地点交通图(略)
2.广东省地市级首席卫生监督稽查员候选人培训班回执(略)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