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5〕869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要求,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退出我省定价目录,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需同步废止相关文件。经商省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将《关于开展疗养特需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粤卫函〔1994〕119号)等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14日
| 索引号: | 006940132/2015-0070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5-08-24 |
| 名称: | 关于废止《关于开展疗养特需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等文件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08-24 |
| 主题词: | |||
粤卫函〔2015〕869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要求,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退出我省定价目录,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需同步废止相关文件。经商省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将《关于开展疗养特需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粤卫函〔1994〕119号)等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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