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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62/2024-00439 分类: 部门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1-28
名称: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文号: 粤医保发〔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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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浏览次数:-

  查看政策解读: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粤医保发〔2024〕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情况,现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11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见附件1)。对项目的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说明等要素进行完善以及对部分子项目的扩展,其中将“270700004S 组织切片基因检测”及其子项目优化整合成“270700008S 组织样本基因检测”。

  二、公布“常规药敏定性试验”等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见附件2)。

  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反映。

  本通知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省最高限价,请各地市于2024年12月30日前公布具体价格并执行。


  附件:

  1 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表(一).xls

  2 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二).xls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