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保发〔2019〕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保局、社保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举报奖励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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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6940062/2019-00080 | 分类: | 部门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1 |
| 名称: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集中宣传月的通知 | ||
| 文号: | 粤医保发〔2019〕10号 | 发布日期: | 2019-04-11 |
| 主题词: | |||
粤医保发〔2019〕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保局、社保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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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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